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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 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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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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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2006年,学校成为*“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办学目标:北京科技大学发扬“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光荣传统,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规模适度,特色突出,国内一流,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培养高质量、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

学制: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校址及办学地点: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高职生: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

第三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北京科技大学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

第九条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我校设定为物理,等级要求达到AA。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按照A+ A+、A+ A、AA的顺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考生和各类特长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第十条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我校依据各省投档分数情况及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实际考分设定志愿分数级差,志愿分数级差一般为40分以上。

第十一条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重点本科批次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进行。

第十二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①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②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国防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国防定向生招生简章》进行。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批次进行。

第十六条定向生、保送生以及自主选拔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七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理科实验班:

学校为了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创新型人才,经教育部批准,从2007年开始招收理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前两年执行特别制定的具有特色的培养计划,第二学年末,主要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第三学年进入相应专业的自然班学习,并配备由资深教授担任的培养导师,同时进入课题组重点培养。完成实验班教学计划的优秀毕业生具有保研资格,实行本硕连读。理科实验班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实际总分高出我校在本省录取最低分20分以上。

第二十条大专业与大类招生:

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大专业统一招生,两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和社会需求按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形与控制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纳米科学与技术、表面科学与工程八个专业方向之一进行培养。

②经济管理学院按大类招生,即新生报考和进入经济管理学院学习时不分具体专业,统一为“工商管理”类。新生进校两年后开始划分专业学习,专业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划分的原则基本是自愿与学院协调相结合,需要考虑学生在校前两年的学习成绩。另外,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文理兼招,但要求文科考生有较好的数学基础。

③信息工程学院的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和智能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按电子信息科学类招生。经过两年的信息基础平台课程学习,电子信息科学类的学生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

④机械工程学院的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和物流工程四个专业按机械类统一招生。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半后学生将根据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学习。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根据*规定,2008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艺术类)专业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商务日语专业每人75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6000元/学年。如果*调整2008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情况:我校针对本科生设立的奖学金分为*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由*设立,奖励金额分别为8000元和5000元;人民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金额从300元至5000元;社会奖学金为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有宝钢奖学金、*石油奖学金、POSCO奖学金、SONY奖学金、罕王特钢奖学金等二十余种,金额从2000元至10000元;除此之外,学校还设有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体育之星奖学金等。以上所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达50%。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生活费问题,学校设有*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曾宪梓奖助学金等十余种助学金,设有*学金和困难补助,并帮助学生申请*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负责为学生联系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 高招咨询: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010-62325294  62332893

学校网址:**ustb.edu*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什么分数线是多少

对于寒窗苦读十多年的学子和家长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选择一个好大学,考上双一流大学,地理位置也是非常重要的。北京科技大学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它属于双一流大学范围之内,而且地处北京*首都,那么就是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什么,分数线是多少。

一、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是一所211大学,地处北京市的海淀区,是属于理工类的院校,入选了双一流建设高校范围内。如果考生的分数不是特别高,无法报考985高校,而且是理科专业的话,想来北京读书的话,那么北京科技大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北京科技大学的特色专业有环境工程,物联网工程以及冶金工程等等,该学校的就业率也特别高。

二、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标准

北京科技大学是一所如此优秀的院校,对于许多学生来说是很理想的求学之地,那么在报考北京科技大学之前,大家要对北京科技大学的相关招生标准有一个很好的了解。北京科技大学会面向全国各省招生,但是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如果想要报考一些专业,那么该考生的分数要符合北京科技大学对相关科目的设置分数,当然总体分数也要符合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标准。

三、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分数线

北京科技大学毕竟属于双一流大学,而所处地理位置非常好,所以它的录取分数是非常高的。那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分数线要根据不同的专业来划分不同的分数线,但大体来说都在600分以上,以2020年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分数线来进行举例说明,例如北京大学的材料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医生管理类专业,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机械类专业,620分以上,最低分也是625分。

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按照《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继续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收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的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按照政策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我校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二、招生计划

2022年计划招生7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招生专业为: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矿业类、土木类、安全工程。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人数和入选考生所填报专业及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zhaosheng.ustb.edu*/index.htm)和招办微信平台公布。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gxzxbm),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4月25日。

(二)上传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学生下载打印后,本人和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特别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申请理由;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性格特点、爱好特长。

3.高中阶段代表性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3个以内),由中学鉴定并加盖公章。

4.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6.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信息时,必须写明法定监护人的职业。

注: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材料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将影响评审结果。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视为考生完成报名。考生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四、审核选拔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评审工作。

(一)材料审核

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组将根据报名条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职业和整体报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二)入选名单公示

2022年5月30日后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无异议者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应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本省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22年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二)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的录取专业。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不同省份之间进行适当调整。

北京科技大学2022录取人数

3465名。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显示,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在北京招生计划中能源动力类专业招生8人,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共录取了3465名。

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

第四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组成。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行咨询和监督职能;招生就业处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状况、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学校来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等要求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等。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和安排专业(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2022年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3.按照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达到分数后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类)。

4.按照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科技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如各省(区、市)有明确的同分排序细则,则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细则;如各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不分文理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3科总分。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7.关于退档。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8.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在教学培养环节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9.录取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应届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学校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11.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_2010_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审查或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22年学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本科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如果*调整2022年收费标准,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五条北京科技大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奖、助、*、勤、补、偿”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业,健康成长。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学校网址为**ustb.edu*/,学校本科招生网址为*zhaosheng.ustb.edu*/。*:010-62325294,传真:010-82371778。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2229。

第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分数

640分。根据查询北京科技大学*得知:北京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最高录取分数线681分,最低录取分数线637分,录取分数线637分。2021年最高录取分数线为672,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35,录取分数线为635,2022年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40分。北京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是和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联合举办的招生教育模式,该教育方式受*认可。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电话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010-62325294、62332893。

北京科技大学(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简称北科大,位于北京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首批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中俄工科大学联盟。

截至2022年12月,学校占地约80.3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95.01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学院,开设56个本科专业;

拥有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有教职工总数3290人,专任教师1997人;全日制在校生2.7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3675人,各类研究生12894人。

截至2022年12月,学校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世界一流建设学科4个、*重点一级学科4个、*重点二级学科2个、*重点(培育)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3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7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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