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生活知识

滁州市人事网 2015安徽省滁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滁州市人事网 2015安徽省滁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滁州劳动局电话多少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劳动局

地址:育新西路66号

电话:(0550)3524901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劳动局

地址:杨家巷23号

电话:(0550)3117056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事劳动局

地址:滁州市文德街15号

向劳动局投诉的方式如下:

1、从劳动部门的*投诉入口进行投诉。

2、直接拨打相关劳动部门的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3、携带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主体管辖范围内的劳动部门窗口进行投诉,交由相关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一是申请调解。这是比较和谐和快速的一种方式。员工请求劳动局调解。劳动局在进行初步的调查了解以后,先派人与企业进行沟通,积极协调企业,尽快发放工资。或者是劳动局安排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由调委会的专家,与企业和员工进行沟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发放工资,维护员工的切实利益。

二是申请仲裁。劳动局都设有劳动纠纷仲裁庭。劳动局自收到员工的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后,会及时的组成仲裁庭,并在60日内进行仲裁。这个仲裁类似了*诉讼,需要双方的举证和辩证,最终由仲裁庭作出最终的裁定。对于劳动局的仲裁,企业有义务履行相关规定。

三是投诉检举。投诉检举是一种比较激进的方法,不太建议员工使用。除非是你不想在*里工作了。我们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检举企业的违法用工行为,要求劳动局对企业的拖欠工资行为进行查处,并给与企业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支付员工的工资,赔偿损失,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局的这种处罚,带有强制性。但是,一旦这样做,自己也难以在企业立足。建议慎重使用这种方法。

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吗:

有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滁州市教育局的教育局各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法制科)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和档案管理工;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承办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组织干部科

负责教育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政策宣传;承担机关和市属学校*的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教育工委)机关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建设;承担会同*组织部管理市属高等院校领导干部调整配备有关工作。

三、人事与师资科(思想政治工作科)

统筹市属高等学校、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拟订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规划,承担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和校长培训等工作;指导中小学机构*、工资福利、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指导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的机构*、人事管理及相关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承担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学校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班主任队伍建设及校外教育工作和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生法制教育、环境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教师权益保护;联系协调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做好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科

指导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批工作;负责高中教育阶段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工作;承担二级机构的公共服务工作。

五、发展规划与基本建设科

负责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工作;参与有关学校和相应教育机构(含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撤销与调整等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审核和协调直属学校的校园规划、校舍建设;指导和管理直属学校的基本建设工程的具体工作;制订年度维修计划,负责维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项目建设和校舍安全工作。

六、财务科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相关制度;*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经费预决算;参与管理中央、省下达的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等各类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协*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按有关规定承担国(境)内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的管理;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学生资助、助学*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七、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参与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工作;负责直属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设备配备和教学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研究中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指导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评估标准。

八、职业与*教育科(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民办教育科)

统筹管理市属高等院校和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协调和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图书馆、实验仪器设备建设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教育和*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师资队伍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和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习、技能*作的安全工作;参与市属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负责除师范、卫生类以外的普通中专学校的管理工作。

承担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管理和协调工作;拟定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管理高中教材阶段民办教育机构校长任职工作;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监督学校饮食卫生和公共卫生,负责协调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有关疾病防治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十、市*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拟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细化教育督导评估指导体系,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县(市、区)人民*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负责市*教育督导团日常工作。

十一、教育工会

开展职工教育,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职工排忧解难。

十二、教学研究室

教学检查指导与评估,教材和课程资源建设,高初中毕业会考,课题研究、论文评选和学科竞赛。

十三、现代教育中心

教育新闻专题报道、教育教学信息网络传输、远程教育及教学仪器、电教设施的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

十四、滁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

十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和证书发放。

十六、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校办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

十七、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青少年儿童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咨询,助残、助弱、助困,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十八、教育学会

学术会议、理论报告和经验交流,教育科学咨询,专业(学科)研究会活动指导和管理。

十九、陶行知研究会

陶行知教育理论的研究、传播、普及和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

2022安徽滁州市事业单位职位表下载

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5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5月20日起同时在滁州市*网(**chuzhou.gov*/)、滁州先锋网(**czxfw.gov*/)、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uzhou.gov*/)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报考人员可在这些网站下载职位表。

点击下载:2022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对象为*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籍;

(二)遵守*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籍的;

(七)按照*、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是2022安徽滁州市事业单位职位表下载的全部解答。

滁州教师考编的条件

滁州教师考编年龄限制是多少岁

滁州2017年教师考编中,岗位年龄限制普遍在30周岁及以下,只有几个岗位是35周岁内以下。容公告上25周岁是年龄推算的方式。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按照这个推算方式,30周岁就是1986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滁州教师考编有对年龄的要求嘛

安徽省教师考编一来般年龄要求是源30或者35周岁以下,个别岗位可能要求25/40/45周岁及以下,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2017年安徽教师招聘考试中滁州市岗位要求是30周岁及以下。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滁州师出教育预祝您2018年教师考编顺利成功。

滁州每年教师考编在什么时间

目前安徽省公立学校中小学教师考编实行的是全省统考的,也就是说版滁州市的教师考编是权和安徽省统考一起的哈。

2014—1016年安徽省教师考编是在5月20号左右发布招考公告,6月最后一个周六笔试。但是从2017年开始考试时间提前一个月,也就是4月20号左右发布考编公告,5月的最后一个周六笔试的哈。

2017年安徽教师考编的时间可以参考下:

公告发布:2017年4月21日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至5月2日18:00

缴费截至日期:2017年5月4日23:00前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上午 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30《学科专业知识》

成绩查询:2017年6月15日

滁州教师考编招考需要哪些条件啊,我是89年10月的,明年还可以考吗

滁州地区教师考编有关于学历和年龄以及教师资格证学科的要求,报考的地区回不同,要求也会存在差答异,只要你符合要求都可以报考。

你是89年生的,滁州地区一般考编要求在30周岁以内,所以19年考编可能是最后一年,建议你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成功。

建议还是报个培训班,师出教育是专业做教师培训的,历年通过比率也是高达93%,更有笔试和笔面的协议班不过包退,你也可以来我们现场进行咨询。

最后,祝您考试顺利!

滁州中小学教师入编考试公告|考试时间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中*徽教师网为您提供:滁州中小学教师入编考试公告|考试时间。详情如下:

1、自2014年开始,安徽各县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由之前的单独组织考试改为全省统一组织(统考)。中*徽教师考试网针对14年首次统考的招考公告及考试真题进行梳理与分析,对2015年安徽第二次全省*师招聘考试(统考)考情进行分析预测。

2、招考的时间

统考之前安徽教师招考的时间跨度长,从3月底一直持续到7月初,2014年统考公告5月22日发布,6月28日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时间由各市、县(市、区)自行安排,集中在7月26日到8月10日之间。预计2015年公告大体时间会和14年相近,但是考虑到14年为第一次统考公告有可能出台较晚,所以2015年考生可从4月底开始关注,中公教育教师考试研究院也会第一时间给大家做相关解释。

3、招考程序

主要采用安徽教育局组织的公考的聘用机制,教育局通过安徽教育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简章,随后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统一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各市、县(市、区)自行组织专业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予以聘用。

更多2015年安徽教师招聘备考专题,欢迎访问中*徽教师网。希望能够帮到您~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滁州市教师考*学历要求是什么

考编一般是应届毕业或者自考生多些,其它的学历可能也行但一般比较难,专科教版小学和初中,只有权本科才可能教高中,具体要关注教育局发布的信息或者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看相关考试动态,而且一般要求专业要对口才行。

滁州教师招聘有什么条件

你好,根据历年各省市的惯例,一般要求本科学历,30岁以下具有相关科目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即可报考,但是具体限制请看想报考省市与学校的招考公告。

滁州教师考编笔试过了,资格复审的时候需要什么资料啊

搜一下:教师资格证笔试过了,在石家庄考的,面试可以回沧州吗?我在石家庄上大三。审核需要什么资料吗?

我今年考上来安的教师*了,我家是滁州市的,请问明年能不能考滁州市的了

请问可以问问你考编的问题吗,你们那年的小语面试真题是啥呢

滁州有没有好点的教师*培训机构呀,我想考滁州的*教师

明年的教师考编现复在已制经可以开始着手准备了,买书的话就买一本教综和一本专业课的书就可以了,当然试卷和题库也要适当多备点,多做题目,师出的官方淘宝店都会有,整套买更优惠奥,针对像你这样第一年考编没有经验的,建议可以报个面授班,有老师会把知识的重难点和考点都给你归纳好的,备考会轻松很多,你也可以来实地考察一下,地址,乐彩城一号楼1620室,最后,祝您考编顺利!

2022年度安徽滁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55人】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人数等,详见滁州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相关待遇

详见滁州学院校园网(*chzu.edu*)。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国籍;拥护*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引进的国外高校毕业生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具体条件

详见滁州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具体条件一览表(见附件2)。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自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之日起启动。招聘岗位考核时间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确定,招满为止。

(二)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材料采用邮件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业绩材料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代码”邮件格式投递至各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资格审查

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岗位等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七、考试考核

(一)考核方式

因招聘岗位的专业性和学科差异性,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考核专家组按照规定组织考核,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笔试

笔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命题、阅卷、评分,试题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可通过实践、试讲、面试、说课及实务*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形式与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功底、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实习(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中的一种或两种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拟参加考核人员。

(二)心理健康测评

到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成绩合成

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根据考核方式确定:高层次人才考核可适当简化程序,如采取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考核,则以单项实际考核成绩确定为最终成绩;如采取两种方式考核,则按照笔试30%和专业能力测试7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完成,考察组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最后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学校会议审定等程序,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递补1次。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体检合格的,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校办理就业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和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纪委办公室0550-3512355)。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亲友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试组相关成员必须回避。

(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计划若需调整,报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聘期目标任务和考核及其他事宜按照学校2022年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等规定执行。

(五)按*肺炎*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当地*和学校等*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六)本公告最终由滁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

学校网址:*chzu.edu*

人事处*:王老师、彭老师(0550)3510868、3518055

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附件2:滁州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具体条件一览表

附件3:《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节选)

附件4:各二级学院*:

滁州学院

2022年4月6日

2015安徽省滁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详细阅读:2015滁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经*、市*同意,*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全市2015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市共计划考录公务员468名,其中市直机关50名,县(市、区)、乡镇机关405名,省垂直管理滁州地税系统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国籍;

(二)拥护***;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page]

报考人民警察(含*、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5)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page]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日9:00至4月6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apta.gov*)。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滁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录职位信息,阅读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市和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7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4月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9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1日至4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和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page]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市级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笔试范围请参阅《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4月25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申论》

4月26日9:00—11: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滁州市*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35%、35%、30%的比例合成。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明确加试的,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page]

五、资格复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2015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同职位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page]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page]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市直招录机关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滁州先锋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进行。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为保持乡镇干*伍的相对稳定,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自2015年2月5日起,我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

十、监督检查

坚持考录工作全程公开,保障考生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坚持把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考录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学校)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滁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cz12333.gov*)、滁州先锋网(*czxfw.gov*)上发布本市的招录公告和职位表。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以上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有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一)政策咨询:0550-3044060、3022415;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50-3022253;

(三)监督举报:0550-3020470、3027850;

(四)各县(市、区)考录工作*,详见职位表中招录部门*;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4月1日-4月11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滁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滁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滁州*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9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安徽省滁州市公务员考试信息查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可以看下2015年安徽省滁州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及报名入口,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所在地。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具体考点、考场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于4月21日至4月2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您可以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及时更新最新信息;

2015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9:00至4月6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改报其他职位(不含被取消或核减的职位):4月11日10:00—16:00

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月9日24:00前

准考证打印:4月21日至4月23日

笔试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笔试时间:

4月25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申论》

4月26日 9:00—11: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所在地(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5月25日16:00后

更多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本文链接:http://www.lanmudan.com/html/87960226.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