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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大学招生网 北京中医*大学招生要求

北京中医*大学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

北京中医*大学*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北京中医*大学招收*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

1.北京中医*大学报名办法:按各省规定的报名程序和时间进行。一般各省报考手续分两次。第一次,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相关信息,并自愿选择现场摄像的报名点;第二次,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按照自己的网报号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摄像,核对信息。两次缺一不可。

现场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规定的照顾对象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以后补交证明一律无效。

2.北京中医*大学报名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北京中医*大学报名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9月初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5.实行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确认。

(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详细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北京中医*大学成考助学班报名简章:**87dh*/xl/

北京中医*大学成考社会报名入口:**87dh*/xl/

2022年北京中医*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中医*大学是*”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以中医*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共设有3个校区,该校以绝对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面向全国进行招生,接受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北京中医*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中医*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北京中医*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中医*大学是一所以中医*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是*“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新一届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学校现有3个校区,分别为良乡校区、和平街校区和望京校区。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和平街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望京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第三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将按规定颁发北京中医*大学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和招生与就业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和决策。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和其他相关校领导、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负责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十一条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和我校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统招、*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内地西藏和*高中班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均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制定办法并执行。

第十三条为贯彻“人心向学”办学理念,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按当年《北京中医*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省份。

第十七条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的学生,按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提档时出现同分情况时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规定处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等类型。

第十八条学校对已投档考生,采用“投档分优先,遵从考生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清”),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包含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比较顺序为理工类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数学、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顺序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再比较选考科目及相关成绩:

实行“3+3”模式的省份比较顺序为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历史、政治、地理;

实行“3+1+2”模式的省份的比较顺序为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专业调剂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第二十条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的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中医学(五年制专业除外)、中*学、公共管理类、*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英语、护理学等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或中英双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我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考生不予录取至医*学类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至公共管理类专业。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医*学类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和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学、中*制*、*学、康复*学、*事管理、英语、护理学(本科一批或本科批未单列计划)专业为5800元/年,其中9年制专业和“5+3一体化”专业本科阶段学费按照本科生标准收取,研究生阶段按照当年研究生标准执行;生物工程专业为5500元/年;公共管理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法学(医*卫生)、护理学(本科二批或本科批单列计划)专业为5000元/年。住宿费为900-1200元/年。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 2022年入学的所有专业学生均在北京中医*大学良乡校区学习。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和学校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和指导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助学*。

第二十八条*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100029;

招生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53911283;

招生网址:;

E-mail:zs@;

纪检监察电话:(010)53911041。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大学。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招生章程废止。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北京中医*大学*继续教育招生有什么条件

北京中医*大学*继续教育招生有什么条件?北京中医*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前身是1983年设立的*教育部,于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是北京中医*大学继续教育的专门机构,现设有院办公室(招生科)、教务科、学生科等机构,现有专业及方向主要以中医学、中*学等学校主干学科为主。目前为止该学院已经停止了*教育的招生工作,只会有一些针对全国高等中医院校及研究院所教师;全国高校循证医学领域专业教师;全国中医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工作者开设课程班。

以下是报考医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省招生办的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报考*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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