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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招生信息网 2022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招生信息网 2022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录取分数线

聊城大学2021录取分数线

聊城大学2021录取分数线如下:

1、2021年聊城大学在海南综合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7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167。

2、2021年聊城大学在安徽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6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1284。

3、2021年聊城大学在河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21053。

4、2021年聊城大学在湖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6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64486。

5、2021年聊城大学在山东综合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79562。

考多少分能上聊城大学

以2022年山东生源地为例,最少需要考490分方能就读聊城大学。依据聊城大学招生网发布的2022年录取分数信息可知,该学校2022年在山东省录取的最低分数是490分,对应专业为金属材料工程。

再以2022年河南生源地为例,如是理工类考生,最低需要512分方能就读该学校;如选择的是卫视类,最低需要530分)才可以就读聊城大学。

2022年聊城大学艺术类生信息:

1、舞蹈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80%+文化成绩×2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3、书法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30%+文化成绩×70%。

以上内容参考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历年分数、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聊大的录取分数线2022

2022聊大的录取分数线如下:

1、2022年聊城大学在福建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3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9353。

2、2022年聊城大学在山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1429。

3、2022年聊城大学在甘肃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3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39015。

4、2022年聊城大学在陕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69007。

5、2022年聊城大学在内蒙古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47211。

学校介绍

学校占地面积3000亩,校舍面积82万余平方米,纸质藏书258.82万册。学校设25个学院,9个研究院所,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78个。

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2大学科门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聊城大学

聊城大学2021录取分数线

聊城大学分数线

聊城大学分数线如下:

1、聊城大学2021年在广西文科最低分是516分。

2、聊城大学2021年在安徽理科最低分是485分。

3、聊城大学2021年在贵州文科最低分是543分。

4、聊城大学2021年在河南理科最低分是515分。

5、聊城大学2021年在广东物理最低分是518分。

聊城大学设25个学院,9个研究院所,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79个。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2大学科门类。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聊城大学

聊城大学艺术类录取分数线2021

聊城大学艺术类录取分数线2021:

书法学:综合分503.4。

动画:综合分541.1。

广播电视编导:综合分473.6。

数字媒体艺术:综合分542.3。

美术学:综合分551。

舞蹈学:专业分221.37。

设计学类:综合分543.85。

广播电视编导:综合分449.13。

广播电视编导:综合分460.23。

数字媒体艺术:综合分537.15。

音乐学:专业分70.99。

音乐学:专业分72.82。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聊城大学

考多少分能上聊城大学

以2022年山东生源地为例,最少需要考490分方能就读聊城大学。依据聊城大学招生网发布的2022年录取分数信息可知,该学校2022年在山东省录取的最低分数是490分,对应专业为金属材料工程。

再以2022年河南生源地为例,如是理工类考生,最低需要512分方能就读该学校;如选择的是卫视类,最低需要530分)才可以就读聊城大学。

2022年聊城大学艺术类生信息:

1、舞蹈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80%+文化成绩×2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3、书法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30%+文化成绩×70%。

以上内容参考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历年分数、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2021录取分数线

385分。

聊城大学2021录取分数线是385分,对应位次是41054名。

聊城大学,简称“聊大”。坐落在山东省聊城市,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北极大学联盟成员单位,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在各省、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都不同,以河北省为例,部分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如下:

本科,文史/历史类,学前教育最高分490,最低分485,分数线454。??

本科,文史/历史类,汉语国际教育,最高分506,最低分486,分数线454。?

本科,文史/历史类,文史/历史类专业合计,最高分506,最低分485,分数线454。?

本科,理工/物理类,应用化学,最高分456,最低分446,分数线412。?

本科,理工/物理类,食品质量与安全,最高分454,最低分446,分数线412。?

相关内容: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简称东昌学院,是经过**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应用技术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2002年4月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学院。

2005年6月由聊城大学与山东泉林*合作,经*教育部重新确认为*学院。2005年8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与聊城教育学院、聊城师范学校三校合一,组建新的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截至2017年,占地面积500亩,在校学生9000余人,拥有专任教师348人均由聊城大学选派,承担学院的教学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聊城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聊城大学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聊城大学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办学层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论坛)教育。

第八条校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第九条学校概况: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享有“江北水城”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同时开展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是硕师计划推免与培养单位。现设有76个本科专业、45个硕士点,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

学校占地3000余亩,校舍面积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3万余册,拥有电子图书资料100811G。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场馆等设施。校园环境优雅,条件优越,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2150人,其中教授201人,副教授39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29人,先后有9人享受**特殊津贴,9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人被评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6人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2人被评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4人被评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0人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被评为山东省教学。*科学院吴培亨院士为学校外聘院士,学校还聘请了*科学院张新时院士、*工程院薛群基院士等一批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或客座教授。

学校注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近三年来,年底就业率均在87%以上。学校是全国大学英语(论坛)教学改革示范点。学校多次被评为全国、全省高校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是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有4个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1门精品课程,11门省级精品课程,44项优秀教学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省级一等奖8项、二等奖21项。

学校拥有分析化学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山东省光通信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光通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个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10个山东省“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项目74项、省部级项目236项,有91项科研成果获“教育部提名*科学技术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夏衍电影文学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

学校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先后与美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40多个*和地区的百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和交流协作关系。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讨论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聊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聊城大学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进行*。

第十四条按照提升内涵,优化结构的原则,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根据生源、毕业生就业、办学条件等情况,结合学校实际*。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聊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遵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国防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具体录取批次安排以当地省(市)招办公布的批次为准。运动训练专业为单独招生,提前录取。

第十八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按照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学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据考生的志愿、投档成绩、体检等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和分配专业,在招生计划内对于报考专业已满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于不服从调剂、成绩偏低同时报考专业已满或体检不合格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我校将依照规定予以退档。

第二十一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学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论坛)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聊城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凡省统考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相关省颁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体育教育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分数线以上,依据招生计划规定的比例投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社会体育专业按照投档的文化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运动训练专业根据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项目和报考情况,在划定最低文化课控制线的基础上,分项目按专业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适当调减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建筑学本科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且无色盲,凡报考建筑学或土木工程本科专业的考生,均暂录为“建筑学”专业。学校将于新生报到后一周内加试美术,并按美术加试成绩进行录取,因美术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将被调整到土木工程本科专业。

第二十五条除国防生、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原则上均开设大学英语课程。

第二十六条除国防生外,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条对于国防生的要求:(1)身体条件要符合**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国防生的政治条件要符合《关于军队招收普通中学毕业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3)参加普通高考且必须达到我校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4)外语语种限考英语;(5)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截至当年8月31日)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二十八条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zsjyc.lcu.edu*/zscx)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情况

第二十九条录取新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

第三十条根据《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精神,因正常原因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生,根据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购买的教材等自用物品据实结算。

第三十一条学校实行“奖、*、助、补、减(免)”等办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助学*为主,以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资助体系。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有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相应层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专业的普通学士学位。不符合毕业条件者,根据有关规定,授予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等学历证书。以上证书均加盖聊城大学公章及校长印章。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自2010年4月10日起实行。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

聊城大学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59。

聊城大学招生办电话

聊城大学招生办电话: 0635-8239405。

聊城大学简称聊大。坐落在山东省聊城市,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北极大学联盟成员单位,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

学校介绍: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的师范馆,1970年8月,山东师范学院机关及中文、历史、外语、数学、生物、体育、艺术等8个系迁到聊城办学,1974年4月,山东师范学院机关及大部分系部迁回济南,同时筹建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

11月,*山东省委正式批准建立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7月,经*批准,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改建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聊城师范学院更名为聊城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聊城大学

聊城大学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 2021新生入学须知及注意事项

大部分同学都已经受到了录取通知书,这个时候,就需要准备开学事宜了,我整理了聊城大学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新生入学须知等,来看一下!

聊城大学迎新网址入口

《点击进入》

聊城大学新生入学须知及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

新生入学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山东省新生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省(市)新生需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交学院,由学院统一到学校安全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内容须与高考电子档案所载信息和身份证信息一致,不准涂改,迁往地址为: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 1号/聊城大学。

档案办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中学档案(须密封并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印章),报到时自行交学院或邮寄至学院团委。

*团关系办理

*、团员须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共青团员需通过“智慧团建”转接(不需要开具纸质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学生报到时将团员材料交至学院,学院团委进行团员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学生所在团支部或学院

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山东省内新生*员:一般须通过“灯塔-*建在线”进行网上转接(可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所在*支部通过“灯塔-*建在线”办理转接手续,拟接收单位请具体到*支部(可联系学院进行确认)。

山东省外新生*员:需持县级以上单位*委组织部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聊城*组织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交学院。

2022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聊城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备案的专业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网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志愿、体检等因素,择优录取。

(一)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按照“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组内“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专业组内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投档排序规则顺序录取。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其他批次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执行。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

舞蹈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80%+文化成绩×20%。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书法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30%+文化成绩×70%。

3.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分相同,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志愿填报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工作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须在学校指定专业和要求范围内填报志愿,学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除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大学西班牙语、大学法语、大学韩国语。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官方网站和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奖、*、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按照*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严查冒名顶替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照《聊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聊城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0635-8239405

监督举报电话:0635-8239268

监督举报邮箱:zsb@lcu.edu*

学校网址:**lcu.edu*

本科招生网网址:*admission.lcu.edu*

聊城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省属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办学层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校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第九条学校概况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有着“江北水城”美称的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学校占地近3000亩,校舍面积75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60万余册,拥有电子图书资料20156GB。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场馆等设施。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培养资格,是山东省6所有资格招收和从在校生选拔国防生的高校之一。现设有27个学院、85个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全日制在校生31000余名。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工2152名,专任教师中教授22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54名。现有*“”专家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3人,享受**特殊津贴专家13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8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奖,41人被评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齐鲁文化英才、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3人被评为山东省教学、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聘请了*科学院吴培亨院士、张新时院士、汪尔康院士,*工程院薛群基院士、左铁镛院士、黄伯云院士,抗体*物*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郭亚军教授等60余名知名学者担任外聘教授、兼职或客座教授。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拥有12个和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18门和省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个和省级教学团队,并获得44项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自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了13.5万名学生。2007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为优秀,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为先导,学术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学科为主,基础文理学科、教师教育学科、新兴学科和应用学科相互协调发展,特色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拥有分析化学、光通信科学与技术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2006年以来,获得*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973”前期研究专项、“973”子课题、*“863”计划等各类课题154项,省部级课题374项。有134项科研成果分获“教育部提名*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和“山东省刘勰文艺评论奖”等和省部级科研奖励。

学校积极扩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与40多个*和地区的百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和交流协作关系。

学校全面贯彻*和*的教育方针,立足山东,侧重鲁西,辐射中原,面向全国,积极服务于区域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建设,发扬“崇教、尚学,敦厚、奋进”的聊大精神,发挥“超前半拍”效应,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实现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学校的工作得到了上级*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高度评价,先后多次获得“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山东省德育先进高校”、“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济南*国防生培养工作特别奖”、“山东省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教育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每年数百次报道学校的工作成绩经验。

新时期,学校正以全国、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亮校”战略,全面推进内涵建设,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聊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聊城大学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依据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按照提升内涵,优化结构的原则,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根据生源、毕业生就业、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为准。运动训练专业为单独招生,提前录取。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聊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遵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依据考生志愿、投档成绩、体检结论等,决定是否录取和分配专业。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在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投档比例不超过1:1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录取;投档比例超过1:1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多余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录取或调配专业,直至完成计划,对于不服从调剂、成绩偏低同时报考专业已满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则依照规定予以退档。

学校在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山东省招收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项目)认可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省外招收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投档成绩70%、专业成绩30%二者之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按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社会体育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和学校的选拔测试,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运动训练专业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遵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印发《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3]10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根据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鲁招委[2012]2号),到2014年,学校实行专家参与录取模式,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须达到A级或B级水平;试行在招生录取中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三条除国防生、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只开设大学英语和大学俄语课程。

第二十四条男女比例:除国防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之外,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五条对于国防生的要求:(1)身体条件要符合《**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总参、总政、总后 [2006]6号命令颁发,自2006年4月4日起施行);(2)国防生的政治条件要符合《关于军队招收普通中学毕业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教育部、*部、总政治部[2001]政联字第1号);(3)参加普通高考且必须达到我校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4)外语语种限考英语;(5)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夏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2002年2月20日)。

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录取为土木类专业的考生申请建筑学专业的入学后须加试美术。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结果查询渠道:(1)可登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网站查询;(2)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zsjyc.lcu.edu*/zscx)查询;(3)电话查询:0635-8239405。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情况

第二十八条新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根据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精神,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学生购买的教材等自用物品据实结算。

第三十条学校实行“奖、*、助、补、减(免)”等办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助学*为主,以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资助体系。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有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凡经我校按*招生规定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不符合毕业条件、但符合结业或肄业规定的,学校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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